这是一块具备广泛借鉴意义的保姆与雇主的纠纷案。


一年前,重庆北碚人陈英(化名)到沙坪坝人余芳(化名)家里当保姆。不料,试用第一天就扭伤,导致腰椎骨折。


陈英觉得,自己在工作时受伤,理应得到合理赔偿。


余芳则觉得,经医院检查才得知陈英原本身体有恙,且其向自己谎报年龄,“她是故意来‘碰瓷’骗钱的”。并称其为“日薪八万保姆”。


因为是从中介处拿到联系方法后,私下打造的关系,于是,中介也拒绝承担责任……


日前,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决雇主承担40%的责任,向保姆支付3.5万余元治疗成本,保姆自行承担60%的责任,中介不担责。


余芳不服,决定上诉。


11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重庆对该案展开调查。


视频加载中...


事件回放


上班首日就受伤


六旬保姆起诉雇主索赔8万


余芳今年76岁,家住重庆沙坪坝区,老公86岁,因为腿部有问题,长期卧病在床。


近几年,伴随自己年龄增大,余芳决定请保姆照顾老公。她和璧山区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由他们向自己推荐保姆。


重庆六旬保姆上班第一天就“工伤”,向雇主索赔8万!法院如此判


雇主余芳(化名)


2024年7月,家里保姆临时有事要辞工,余女性找到家政公司,期望紧急推荐一名字心的保姆过来。


家政公司向她提供了北碚人陈英的联系方法。


“我听说陈英62岁,第一反应是年龄有点偏大,不太想要,但给陈英打电话的时候,她说没来过大家这边,想过来耍一下,看一下。”余芳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女婿就开车顺路把陈英接过来耍一下”。


余芳介绍,7月20日,陈英到家后,被安排进书房休息了一晚。21日,家里保姆辞工,她想着,既然陈英都来了,就先教教她怎么样照顾老公。


“无论是哪一任保姆到我家来,第一天,我都是不让上手的,都需要站在旁边看我做,教会了再试用。”余芳介绍,22日凌晨,该给老公翻身了,她起床到老公房间,却发现床铺有动过的痕迹,陈英摊在一边呻吟,“腰非常痛”。


天明后,家人快点将陈英送到医院。经检查,陈英腰椎骨折。


陈英后来向法院起诉,需要余芳承担其治疗及其他各种成本,共计8万余元。


对话当事人


雇主质疑:


身体有旧疾,“明显是‘碰瓷’”


听说陈英腰椎骨折,余芳感觉不对劲,“我老公瘦骨嶙峋,不足100斤,不至于给他翻个身就把自己腰椎弄断了吧。”


余芳一家快点查询诊断结果,上面写着:腰1椎压缩性骨折、胸椎体陈旧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腰椎间盘变性、骨质疏松等。


余芳觉得,胸椎体陈旧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骨质疏松等,本身就是旧伤旧病,陈英向自己隐瞒了这类伤病,“一定有目的”。


再一看,发现陈英身份证上的真实信息显示其出生于1949年11月,年龄为67岁,而陈英到家之前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有62岁,在医院检查时,也说自己62岁,致使医院的病历上,年龄一栏和身份证信息也紧急不符。


余芳觉得,“陈英隐瞒身体有旧伤旧病,且虚报年龄,所作所为,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碰瓷’骗钱”。


于是,在女婿向医院垫付了10000元治疗费后,一家人拒绝再为陈英的治疗提供成本。


陈英则向法院起诉,期望余芳依法赔偿。


保姆本人:


患者体重超160斤


骨折是给他翻身导致的


11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保姆陈英。


陈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雇主方一派胡言,自己绝对不是‘碰瓷’,由于被照顾的患者有一百六七十斤重,给他翻身才导致了自己腰椎骨折”。


在电话中,陈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由于余芳家较远,自己当时本来不想去,但余芳的女婿开车来接,还说会开车送她回来,“感觉人非常不错,才赞同去了的。”


陈英说,到了余芳家,由于上一个保姆要走,余芳就一直劝她快点上班,“她说,我70多岁了都能照顾这个患者,你60多岁还照顾不了吗?”


于是,陈英在余芳家住了下来。


陈英介绍,事发当晚,该给患者翻身了,她喊雇主余芳过来帮忙,余芳不来,她就自己给患者翻身。


“结果,患者有一百六七十斤重,刚一翻,就把我腰扭到了,痛得我不能了。”


法院判决


雇主担责40%保姆担责60%


保姆陈英在受伤并拿不到相应赔偿后,向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起诉雇主及中介公司。


2024年1月15日,沙坪坝区法院受理了该案。


封面新闻记者从雇主方提供的一审判决书复印件上看到,法院调查觉得,陈英的腰伤经过鉴别,是在余芳家进行护理工作时导致的新伤,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且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


第二,余芳从中介处获得陈英的信息后,未根据之前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与陈英、中介公司再签订三方合同,而是直接与陈英打造联系,因此,中介不应担责。


2024年9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认定保姆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保姆工作受伤,雇主应承担40%责任,赔偿保姆3.5万余元医疗成本;认定保姆明知自己年龄较大、存在旧疾,仍前往雇主家里从事护理工作,是自冒风险,断定其承担60%责任;断定中介公司不担责。


雇主余芳方面则不服判决,决定上诉,并期望通过自己历程,为广大群众在聘用保姆时提供一个参照案例。


保姆女婿:


判决非常公平,他们不可理喻


法院判决下来后,封面新闻记者致电陈英的女儿,期望能面对面进一步采访,查看更多。但其女儿王女性也婉拒,并请他老公杨先生同意记者的电话采访。


在电话中,杨先生表示,对于余芳说自己岳母是“碰瓷”,他觉得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法院判决下来,岳母承担60%的责任,雇主余芳家承担40%的责任,对余芳一家来讲,已经非常公平了,但他们不认可,“实在不可理喻”。


重庆六旬保姆上班第一天就“工伤”,向雇主索赔8万!法院如此判


雇主方提供的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


“目前她们上诉了,大家就筹备积极应诉。”杨先生说,至于余芳方面指责岳母谎报年龄,他觉得岳母年龄大,走哪儿也不带身份证,“只不过由于本身年龄大,忘记了我们的真实年龄,绝不是故意谎报”。


该案引人注意的,并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其背后凸显的保姆用工、保姆身份信息、保姆身体情况审察等保姆行业的规范,及保姆保险等问题。


11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就上述问题,对有关专业人士进行了咨询。


法律人士:


雇主应为保姆购买保险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表示,雇主与中介公司签订介绍劳务的合同后,中介公司有义务就自己推荐的保姆,对其进行身份信息、身体情况、是不是有犯罪记录等问题进行审察,然后需要保姆提供合法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中介的程序审察义务,假如保姆提供假信息,则由保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若雇主通过中介拿到护工或保姆的信息后私下打造联系,最后导致侵权或损失,中介则不担责。


孙顺发表示,保姆在上岗前,有义务主动向雇主提供真实身份、身体健康证明、是不是有传染病与是不是有犯罪记录等真实信息。


同时,保姆工作也有风险。雇佣双方实质产生劳务关系后,雇主有义务为保姆购买保险,确保保姆的权益遭到侵害后能得到合法赔偿。


“但在实质状况中,假如雇主不问,保姆主动向雇主提供真实身份、有无犯罪记录等信息的极少,雇主也缺少基本法律知识,在这方面有非常大疏忽;同时,雇主为保姆购买保险的状况更是少之又少,以至于保姆受了伤,双方不能不打官司,最后雇主一家还要赔偿。”孙顺发说。


保险业人士:


建议购买“保姆险”或意料之外险


封面新闻记者咨询保险业专业人士获悉,国内部分保险公司现在已推出了专门的保姆险,雇主可自行查看购买。


若对这种保姆险不认可,也可为保姆购买意料之外险。该险种具体包含意料之外身故赔偿金、意料之外残疾赔偿金、意料之外医疗成本补偿、意料之外住院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