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人权益保护或有国际标准。”家帮记者从12月19日召开的“促进家政工体面劳动主张交流会”上获悉,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正在拟定一项关于家庭工人体面劳动的国际公约,并将于2024年6月对该公约进行投票表决,如获通过,家政工人权益保护或有愈加严格的规范,而作为成员国之一的中国,将遵循这一国际公约。
资料显示,国内有近2000万家政工,但其权益保护情况堪忧。他们长期被排斥在社会保障系统以外,并存在拖欠薪资、超时工作,甚至被歧视、被虐待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家政工劳动权益维护一直是一个难点。“家政服务的价值被低估,使这类一直是最边缘的工人容易受伤。”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明辉说。
据悉,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拟定的《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中将明确需要,各成员国须采取手段,消除所有形式的强迫和强制性劳动;有效地废除童工劳动;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同时,公约还需要,“各成员国须在适合考虑家庭工作的具体特征的状况下采取适合手段,确保家庭工人享有高于那些适用于一般工人的条件”,包含签订劳动合同,正常休息权,职业安全和社会保障,提供免遭所有形式的虐待和骚扰的有效保护,充分尊重家政工和雇主家庭的隐私权等。
专家表示,国际公约的践行和推广,将很大推进国内家政服务市场的健康进步。不过,家政工权益保护在国内还有非常大的健全空间。“承认家庭工作的特殊条件,需要颁布特殊标准,更需要政府加强对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家政工掌握自我保护,并敦促家政公司和雇主自觉规范其用工行为。”
(一)须提交的证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未婚证明、健康证的复印件各1份;
学历证明、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
(二)须交纳成本
登记费××元;
信息服务费×××元。
(三)服务期限
连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1年,不作累计计算服务期限。
在服务期中,求职职员如已被聘用而拒绝工作三次,或因自己缘由被辞退三次的,或因道德作风问题而被辞退的,本企业不再提供服务。
在服务期中,面试职员任何缘由自动辞职一段时间后又返回重新安排工作的,如尚在服务期内,且求职者的辞职行为没对本企业的形象就成损害的,本企业可考虑给予提供信息,如对本企业已导致影响的,本企业不再提供服务。
(四)本企业仅提供就业工作信息,人身保险、医保及其他劳保等福利由面试职员自行解决或与聘用单位协商解决,交通费自理,工作中损毁东西照价自负赔偿。
(五)面试者对聘用单位要认真审察,填写交纳各种成本,企业不负责调解面试者与聘用单位的任何纠纷。
本章小结:家政企业的运作与管理,需要依赖好的管理机制。探讨机构管理家政企业和相应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