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局、省经贸委近日下发公告,公布了2009年度应推行强制性清洗生产审核企业的名单,我市11家企业名列其中。

据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企业推行强制性清洗生产审核,有益于促进清洗生产,提升资源借助效率,降低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企业通过拓展清洗生产,也可以从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中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按时完成清洗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的企业,省环保局和省经贸委将各给予1万元补助,并在环保、技改、节能、清洗生产和循环经济等专项资金用上优先安排。

依据公布的名单,我市应推行强制性清洗生产审核的企业包含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公司、锦兴化纤纺织实业公司、泉州大华蓄电池公司、泉州信德皮革公司、泉州鸿盛皮革公司、泉州恒升皮业公司、泉州汇金皮业公司、石狮市清源印染进步公司、安溪煤矸石发电公司、福建协盛协丰印染实业公司、永春宏美纸业公司等11家企业。

公告需要,各有关企业应严格根据《福建清洗生产审核细节》的有关规定,于1个月内主动向所在设区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简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2个月内启动审核工作,1年内完成审核并准时申请评估。对拒不拓展清洗生产审核或审核通不过验收的企业,省环保局将对其进行公开揭秘,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